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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讯] 【反欺诈骗保】挂靠参保领失业保险金,这样欺诈骗保行为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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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6 17: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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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景例情景



小方:

以前在企业参保交了多年社保,之前自己辞职出来,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我灵机一动,找朋友公司挂靠社保,再让朋友解雇我,这样我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了。真不错!

小方通过朋友在某市的公司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在2022年又伪造虚假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领取了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10620元。经核查,小方的劳动关系是伪造的,不仅失业保险金被全部追回,还因涉嫌欺诈骗保被送该市公安局查办。                            

“茂名人社”提醒:

这是欺诈骗保行为,

后果很严重哦!

法律后果

业保险基金主要作用之一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茂名市骗保金额超过四千元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可以申领失业金?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交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者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剩余领取月数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温馨提醒:按最新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有上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停发(路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终止/失业补助金停发),也可到市内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停发。

领失业金时重新就业,

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怎样办?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如不申请一次性领取,则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郑重提醒

广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一是每月要办理资格核对手续。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路径:社保-失业-失业保障-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路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广东人社APP(路径:待遇资格认证-失业保险资格核对手续)等途径办理领取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市内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二是重新就业后务必当月向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是否已经重新就业,对短期缴费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纳入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欺诈骗保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应诚信守法,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668-12345


部分资料来源:广东人社 深圳社保



发表于 2023-5-29 00:37: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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