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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论坛网删帖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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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10: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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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论坛网的内容全部来自网友,在论坛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阳光论坛网的所有文章,内容,信息,资料。都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时间性,如果您(或贵单位)有相关帖子请求处理,为能尽快地为您提供协助,请看以下申请流程 :

一、【原作者申请处理帖子】在论坛园地发贴提出申请:

格式如下:
  ①申请处理帖子的链接:(必须提供具体链接我们才能处理)
  ②申请原因:(必须提供例如涉及联系方式等具体合理的理由我们才会处理) 


二、【申请处理他人发布的帖子】若他人发布的帖子公布了你个人私隐或损害了你公司声誉等,请按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为了及时准确地处理您反馈的问题,请下载表格 高州阳光论坛帖子处理申请表.zip (3.65 KB, !downloads!: 4214) ,填写好表格内容并附上所需的证明资料,打印后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高州阳光论坛电子邮箱yg6685088@163.com(如果是发邮件请打印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扫描件,如果没有扫描机可以使用相机拍照,以图片的形式发给我们) 。
  2、请提供您认为帖子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3、若委托律师或者他人代理投诉,请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

  1、申请删除信息须完成填写本表并尽可能说明删除信息原因,否则有权不予受理。
  2、除原作者及公安部门需配合案情办理外,包含职能部门等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申请均需完整提交本表。
  3、如您申请的理由是“侵权”、“造谣诽谤”,请您附上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4、非触犯法律法规的,只接受信息原作者申请删除或关闭。
  5、删除信息的申请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处理或驳回。
  6、对于已删除信息,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依然可以搜索到的现象,是因为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自带缓存,此类问题属于搜索引擎公司,请联系相应公司,我们无权也无法处理。

【处理流程】

 1、收到公司申请要求后,论坛管理员会在三个工作日内(自然工作日,不含周末和法定假日)内通过微信、电话、站内信等形式和发帖人联系。
 2、如在72小时内未能和发帖人取得联系,可根据申请表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3、如在72小时内和发帖人取得联系,则帮助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如在72小时外和发帖人取得联系,之前处理的帖子不恢复,但发帖人再次发帖,则不延续之前的处理方式。

  我们收到删帖申请表后,“视需要”将“删帖申请表”发布在“论坛”醒目位置置顶2-3天,以此消除广大网民对“高州阳光论坛”不必要的误会和揣测,由删帖造成的一切舆论后果由申请删帖者承担!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我们联系 客服热线:0668-6685088



发表于 2015-9-25 11: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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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8 15: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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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8 15: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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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1: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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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1: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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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1: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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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1: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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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1: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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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1: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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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0 11: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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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 11: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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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19: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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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19: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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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10: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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